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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是人不是物

“孩子是什么?”“孩子是人”。

如果我问家长朋友们:“孩子是什么?”大家可能会觉得唐突可笑。“孩子是人”,没有谁怀疑这样的回答。

是的确的。然而当我们细数当今家庭教育的问题时,家长在有意无意中没有把孩子当作“人”的现象比比皆是:

一个儿童福利1000多名孤残儿童中有90%以上是被父母遗弃的,父母对孩子生而不养,把孩子当作了可以随意丢弃的物品;无数“为了孩子好”的父母们,逼孩子超前学习、给孩子层层加码、对孩子过度培养。孩子背负着沉重的学习负担,成了“考试机器”、父母实现自己愿望的“工具”;有的父母对孩子粗暴管教,随意实施暴力,孩子成了大人宣泄不良情绪的“出气筒”;有的父母总是试图左右孩子,替孩子想事、做事。在父母的卵翼和干预下,孩子丧失了独立做事的愿望和能力,成了父母手中的“橡皮泥”、“牵线木偶”……从这些现象中,我们看到孩子作为“人”的基本含义被成年人忽视了、扭曲了。

那么,孩子是怎样的一个人呢?依据联合国《儿童权利公约》和我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以儿童权利的视角来认识,有这样几个基本点:

  • 儿童是人,是一个生命体——享有生存的权利;

  • 儿童是发展中的人,儿童阶段是不可能省略或跳跃的阶段——享有发展的权利;

  • 儿童是弱小的、不成熟的人,是特殊的权利主体——享有受保护的权利;

  • 儿童是独立的人,不是成年人的附庸和实现自身理想的工具——享有参与的权利。

儿童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,不是成年人给予的。父母吃透这些内容,也才算是真正了解了“孩子是什么”,才能自觉地使自己的行为不伤害孩子。

说到儿童权利,很多成年人是陌生的,有的人不以为然,也有人很排斥:“小孩子有什么权利呀?还不是得听大人的!”也有的说:“现在的孩子就够难管了,再让他们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权利,更得跟家长顶牛了,我们当父母的怎么‘玩得转’呀!”事实上,父母为孩子所做的一切,无论是否自觉、是否自愿,无论能否达到保护儿童的目的,在客观上都关系到儿童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地行使与维护。

我想到这样一个民间故事:

一个人学剃头,开始拿冬瓜练,剃完总是把刀子一下子戳到冬瓜上。他剃了50个冬瓜后终于开业了,迎来了第一个顾客。剃完头后,一下子把刀子插了进去——剃头师傅习惯了做这个动作,在他的潜意识里就没把剃头的顾客当人,而还是冬瓜,所以一下手就对人构成了伤害。

这个可怕的后果提醒家长:始终要记住,你面对的孩子不是一个物品,而是一个活生生人,是一个独立的权利主体。

许多人以为,只要是爱孩子怎么做都可以,而事实上尊重是爱和教育孩子的前提。没有尊重的爱是让人痛苦的爱,没有尊重的教育不是真正的教育,甚至会伤害孩子。那么尊重什么呢?我认为,就是尊重孩子的权利,这是现代社会的大势所趋,对教育孩子具有普遍意义。

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,关颖,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、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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